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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中宇卫星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使用自制价目表的批复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中宇卫星移动通信有限责任
公司使用自制价目表的批复
(京价(检)字[2003]80号)


中宇卫星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使用自制价目表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营业厅使用自制的资费标准价目表进行明码标价。价目表应贴在各营业厅的显著位置,随时提供查询。价目表的监制单位为北京市物价局,监制编号为D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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