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03年度驻店药师资格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人事厅《关于驻店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补充通知》(粤药监人[2002]32号)和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03年驻店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药执注[2003]1号)的精神,现将2003年我市驻店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考核对象与条件:
在各种所有制事业、企业单位的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考核认定驻店药师资格: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技校学历,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二年;
3、具有高中学历,取得中级营业员、购销员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专业(工种)六年,参加我市药监部门举办的驻店药师考前培训班并取得申报资格;
4、具有初中学历,取得中级营业员、购销员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专业(工种)十年,参加我市药监部门举办的驻店药师考前培训班并取得申报资格。
二、考试科目与考试时间
2003年驻店药师资格考试分为药学、中药学二个专业。药学专业考试科目为:药品分类管理知识、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中药学专业考试科目为:药品分类管理知识、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
考试分两批进行,时间分别为5月24日、9月27日。考试时间安排为:上午8:30—10:00药品分类管理知识;10:30—12:0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下午14:00—16:0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三、报名、培训时间
1、报名时间:
第一批:3月24日—3月28日
第二批:8月11日—8月15日
2、培训时间:
第一批:4月中、下旬
第二批:8月中、下旬
四、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核发《广东省收费许可证》(粤费广东0020002-1号)的标准,报考驻店药师人员每人交驻店药师考核认定费120元,考务费每科50元。共计270元(不包括书费和培训费)。
五、报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