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药品监督局关于做好中药保护品种延长保护期申报工作的通知(第11批)

北京市药品监督局关于做好中药保护品种
延长保护期申报工作的通知(第11批)
(京药监注[2003]33号)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根据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关于中药保护品种延长保护期申报工作的通知》(中保办发(2003)第008号)的要求,为做好中药保护品种延长保护期的申请工作,现将第十一批中药保护品种中涉及你厂的品种名单予以提前通知,请你厂按照国药管注[2000]101号文件和中保办发(2000)第025号文件的要求,准备通宣理肺口服液的申报资料,并于2003年6月2日前将申报资料(一份技术资料,三份申报表)报我局初审,逾期将不再受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