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责任人:聂志达
承办单位:社区工作处、基层政权建设处
承办人:温庆云、李建国
三、健全市、区、街相互衔接、合理分工和规范高效的城市管理框架,提高社区自我管理能力,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完善“统一领导、各司其职、规范管理、强化基层”的城市管理格局。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责任人:聂志达
承办单位:基层政权建设处、社区工作处
承办人:李建国、温庆云
四、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发20万个以上的就业岗位,其中开发社区就业岗位10万个以上。培育社区服务组织,鼓励并扶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扩大就业门路。鼓励弹性就业、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责任人:聂志达
承办单位:社区工作处
承办人:温庆云
五、做好“两个确保”与“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工作。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责任人:吴文彦
承办单位:救灾救济处
承办人:孙硕鹏
六、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规范化、动态化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低收入人员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为500户农村社救对象翻建危旧房。建立市、区临时救助资金,构建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补助、社会互助和社会捐助相结合的社会救助模式,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责任人:吴文彦
承办单位:救灾救济处
承办人:孙硕鹏
七、为300户农村优抚对象翻建危旧房,严格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完成期限:2003年11月底前
责任人:张桂兴
承办单位: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优抚处、复退军人安置处
承办人:霍军、由世钧、李建平
八、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老龄工作,在600个社区居委会建成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设施,具备“三室(日间照料室、文化活动室、卫生保健室)、一场(室外老年健身活动场)、一校(老年学校)”功能,将40所乡镇敬老院改造成为社会福利中心,为老年人和社会成员服务。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切实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