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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中国网通集团北京市通信公司使用自制价目表的批复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中国网通集团北京市通信
公司使用自制价目表的批复
(京价(检)字[2003]109号)


中国网通集团北京市通信公司:
  你公司《关于印制有人值守公用电话价目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有人值守公用电话营业点使用自制的价目表明码标价,价目表应贴在各营业点的醒目位置,随时提供查询。价目表的监制单位为北京市物价局,监制编号为D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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