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全系统贯彻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京药监党组[2003]18号)
机关各处室、各分局、直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三次全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巩固我局反腐倡廉所取得的成绩,局党组决定于今年下半年对全系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1. 本单位是如何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如何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三次全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
2. 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及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的完成情况。
3. 在落实责任主体到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的完成上,采取了哪些措施,解决了哪些工作中的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4. 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与时俱进、抓源治本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效果。
5. 在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强化廉洁自律工作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对我局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是否严格执行。
6. 在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成效如何。
二、 检查的程序和方法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检查组对全系统各单位进行检查。
1.听取被检查单位主要领导关于本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和党政领导班子履行职责的情况。
2.听取被检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报告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3. 进行民主测评。由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发测评表,分别对被检查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测评。
4. 查阅资料。查看党组(党委、支部)、处室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有关的制度、记录、资料。
5. 听取干部职工及管理相对人意见。采取座谈、个别访谈等形式,听取干部职工及管理相对人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反映。
6. 向领导班子及成员反馈检查结果。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形成综合评定意见,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向被检查单位反馈。对在民主测评中得“差”票较多、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市局领导对其进行诫免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