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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下拨2002年度农产品成本调查误工补贴及办公经费的通知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下拨2002年度农产品
成本调查误工补贴及办公经费的通知
(京价(成)字[2003]156号)
区(县)物价局:
我市2002年度农产品成本调查及汇总工作已经完成,现将你区(县)该年度误工补贴及办公费、专项经费(元 )拨付你们。请根据你们的具体情况安排下发,并认真总结上年度工作,安排好今年的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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