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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非典型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隔离防护和服务保障工作规范

  医学服务人员职责:
  1)进行一般医学观察(测量体温、有无不适症状),填写《密切接触者随访记录表》(见附表1);
  2)进行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
  3)进行必要的消毒或日常消毒指导;
  4)发现有不适症状者及时送指定医院进行医学观察,发现有可疑非典型肺炎症状者按可疑病例送指定医院观察治疗。
  5)每日上报医学观察动态(实行零报告制度)。
  三、对密切接触者管理人员的防护要求
  1.工作人员配备
  工作人员可以按管片区域的大小组成不同的工作小组,每个小组应由4~8人组成,其中必须含有1名医学服务人员,1名服务保障人员,1名消毒人员。
  2.设备配备
  工作小组必须有专用的车辆,车上应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要求的口罩、一次性隔离衣、一次性手套、帽子、脚套、消毒液、喷雾器等消毒设施。
  3.工作量
  每个工作小组(以4人为标准)最多管理不超过20个家庭。
  4.应为工作人员指定休息和洗澡的地方。
  5.工作人员应遵循以下防护原则
  1)医学服务人员进入密切接触者家中时,应穿一次性隔离衣,带口罩、一次性手套、帽子和鞋套。离开患者家中时要摘除所有一次性用品,并放入专用的污物袋里,在指定的地点销毁。
  2)服务保障人员防护(见对密切接触者的服务保障)。
  3)所有工作人员结束当天工作后,应进行自我清洁(洗澡等),方可离开工作区。
  4)车辆和日常工作用品应定期进行消毒。
  6.人员培训
  所有工作人员需经培训后上岗,市直属防病队负责对区县防病队的培训,区县防病队负责培训辖区内的医学服务人员和服务保障人员。
  四、信息报告
  1.报告程序
  医学服务人员将每日所管理的密切接触者情况上报所在辖区疾控中心,区县疾控中心指派专人将密切接触者管理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密切接触者管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上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上报市卫生局疾控处。
  2.报告方式
  区县疾控中心以传真方式将《密切接触者管理情况汇总表》向市疾控中心报告。
  3.报告内容
  区县疾控中心将每日辖区内所管理的密切接触者人数,出现症状密切接触者人数按要求填写《密切接触者管理情况汇总表》,并将出现症状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随访记录表》一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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