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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承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联合循环机组电价的函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承诺北京经济
技术开发区天然气联合循环机组电价的函
(京价(商)字[2003]167号)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方热电第一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联合循环热电厂项目上网电价承诺函的申请》(筹[2003]03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承诺如下: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联合循环热电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国家计委批复(计基础[2003]249号)。经研究,关于该项目建成后的电价问题,同意待该项目投产后,按照国家有关电价政策,根据满足运行成本、税金,还贷付息、适当盈利等原则核定该项目经营期内的电价,并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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