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有奖发票二次开奖兑奖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有奖发票二次开奖兑奖工作的通知
(京地税票[2003]224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了方便消费者办理兑奖手续,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有奖发票二次开奖的实施办法》,现将有奖发票二次开奖兑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兑奖:
  (一)领奖人持中奖发票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等)到各兑奖点办理兑奖手续,即先在兑奖系统中输入发票号码和发票密码,经确认为真票后,再输入领奖人的姓名、有效证件号码、中奖金额等信息,然后兑付奖金。
  (二)兑奖期结束后10日内,请各单位将“兑奖情况统计表”上报市局票证中心。市局将根据各单位二次开奖的实际兑奖金额全额拨付。
  二、兑奖期限:每期中奖发票号码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为兑奖时间(兑奖截止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未兑奖的视为自动放弃兑奖。
  三、兑奖地点:全市各区县局的有奖发票兑奖点(代理兑奖点除外)均可办理有奖发票二次开奖兑奖事宜,且全市通兑。
  四、中奖号码的公布与查询:
  (一)中奖号码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www.tax861.gov.cn)和北京电视台“地税二十分”栏目上公布;
  (二)各区县局应以各种形式进行公布(例如在本区县局网页上制作固定模块或滚动菜单等),中奖号码可在HOME内网上下载。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