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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银地家园小区(二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银地家园小区(二期)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京价(房)字[2003]202号)


北京银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银地家园二期物业管理费增项的核准申请》收悉。按有关开发建设文件,银地家园小区属普通住宅,应执行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于该小区(二期)超出普通住宅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对讲及门禁系统、电视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5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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