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自查有无库存假冒或盗用
云南省某些药品生产企业名称及品种的假药的通知
(深药监稽[2003]6号)
市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
根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监稽函(2003)37号”文件,近期在药品市场中发现一批假冒、盗用云南省药品生产企业名称生产的假药。这些标示为云南省药品生产企业及其生产的品种,有的纯属假冒,有的属盗用企业生产名称生产的假药。
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我局将按照省局要求组织监督检查。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力量对库存进行自查,发现有“假冒、盗用云南省药品生产企业名称及品种一览表”中所列假药,就地封存,并及时与我局联系。
各单位务必于5月15日前将自查结果填 “自查情况报告表”(附后)报我局。特区内单位报我局稽查大队,宝安、龙岗两区所在单位分别报我局宝安分局、龙岗分局。
稽查大队联系人:董姗
电话:83549244
传真:83549247
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7024号鲁班大厦20楼
宝安分局联系人:邓义民
电话:27755993
传真:27756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