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做好2003年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通知
(京价(成)字[2003]203号)
各有关区县物价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计委2003年全国成本调查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农产品成本调查为制定价格政策、为首都郊区经济服务、为农民服务的职能,今年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成本工作的开展。现将我市2003年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成本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成本调查是价格工作的基础,是物价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和组成部分,在长期以来的价格工作实践中,成本调查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区县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成本调查工作,加强对农本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主管成本调查的局、科级领导要亲自过问农本调查工作,对所报调查资料要把好质量关,对农本调查人员在工作上要给予支持和指导。在生活上要给予关心和帮助。为成本调查工作创造良好的组织条件和制度保障。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做好成本调查工作。
2、认真落实今年农产品成本调查品种和调查网点的调整和设置工作 。农产品成本的常规调查是农本调查的最主要部分,是农本调查工作的生命线。做好常规调查首先要选好调查点。由于近年来农业结构的调整,调查点变化较大,因此要做好调查点的调整和设置工作。要深入实际多方面了解情况,确定新的调查点时,要首先考虑文化水平较高、联系便利(有电话)、具有代表性的农户,并确保调查户数量不低于国家计委要求的一个品种“三点九户”(规模户为三户)的要求。
3、要加强对调查户的辅导和培训,提高调查户的记帐水平,做好“调查登记簿”的填写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各级主管农本调查工作的领导对调查上报的数据负有责任。
4、没有建立调查户档案的,要尽快建立。对各项原始数据和材料要存档,至少保存五年。从今年起,市局将抽查各单位建立农本调查档案的情况(具体要求见市局2002年184号文),并将其作为工作考核的内容。
5、要继续做好粮食成本预测、专项调查、直报调查和课题研究工作,围绕郊区经济工作中的热点、重点问题积极开展调研,为市、区(县)二级政府进行有关决策提供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