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发挥基层窗口单位服务功能,为首都防治非典工作做出应有贡献。各基层窗口单位要立足本职,服从大局,积极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展防治非典工作。接济站要切实做好站区的消毒和上访人员、工作人员的防护工作,及时向国家信访局和中央、国家机关信访部门通报站区有关情况,如发现来访人员有感染症状,要立即送医院就诊,并对接触人员采取隔离措施。民政系统的医疗机构及服务单位要顾全大局,服从政府的统一调配和使用安排,提供优质的服务。
七、确保各类集中供养服务对象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干休所、福利院、养老院、敬老院、光荣院以及福利企业等社会福利机构要切实加强非典预防工作,广泛宣传疫病预防知识和各类隔离方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防控工作督查机制,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单位内部公共场所、交通工具要定时进行消毒。各单位、各部门要安排专职人员对非典疫情实施有效的监控。对有症状的病人,区分不同情况,立即送往医院诊断治疗。
八、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要教育本单位干部、职工提高自我防护意识,采取科学的预防措施,确保不被传染、确保万无一失。减少会议,能发文解决问题的,不再开会;严格控制出差和组织集体活动,预防、避免交叉感染。积极做好民政系统各类企事业单位外来务工人员的防治工作,对其宿舍、食堂、厕所逐一定时、定点消毒。建立外来务工人员24小时监控制度,实行严格的封闭式管理。对可疑病例及时按防疫程序进行诊断治疗,并在生活上给予照顾。各单位严格控制外来务工人员离京,擅自遣散外来务工人员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严格的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民政系统广大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站在抗击非典斗争前列,把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恪尽职守,全力以赴做好防治非典工作。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为本系统、本部门开展防治非典工作提供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工作纪律,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推诿扯皮、不服从指挥而贻误工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加强值班和信息反馈制度,一旦发现疫情,必须立即上报,保证信息和联络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