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密做好非典病人遗体火化工作。市政府已指定大兴殡仪馆、昌平殡仪馆专门负责非典病人遗体火化处理工作。要严格按照既定的工作预案、工作程序和预防措施,确定专人、专车、专炉和专门用具处置非典病人的遗体,不搞告别仪式,火化费用严格执行市政府有关规定和通知要求。回民等少数民族和在华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士因患非典死亡的,要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卫生部、民政部的有关通知办理。要切实加强对接触非典病人遗体和进入非典隔离地区接运其它病因死亡遗体人员的防护措施,对有关防护用品和用具要及时更换、消毒。要关心殡仪职工生活,合理调整工作时间,解决殡仪职工的后顾之忧,做到工作人员无一人感染。市殡葬管理处要按照市防治非典指挥部和市局要求,统一调配全市殡葬设施资源,协调解决非典遗体火化有关问题,督促检查有关情况,及时汇总并上报。
四、强化社区服务管理职能,把防治非典工作落实到基层。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区预防、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的意见》,明确社区防控非典工作职责任务,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防控工作领导机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防控工作民主自治机制,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中心的社区卫生资源整合机制,居民广泛参与的防控工作动员机制,形成社区群防群治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格局。社区党组织、卫生服务组织要全面了解本地区疫情和群众思想动态,积极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实行街道、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逐级管理、分组包片的办法。每名社区居委会干部和楼门小组长都要确定联系对象,工作涵盖辖区全体居民。对于健康人群,做到早预防、勤检测、少流动;对于非典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于与非典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人员以及受非典污染的地点和物品,做到早调查、快隔离、常监测。居委会、村委会发现发烧病人立即向街道和乡镇报告。要加强社区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积极预防,不留死角。要向广大居民宣传非典预防常识,注意保护自己、保护家庭、保护社区。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和实行有效的防治非典监督机制,督促社区防治非典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五、及时做好烈士审核报批工作,大力褒扬抗击非典的无私奉献精神。日夜奋战在抗击非典一线的干部职工,不顾个人安危,舍己为人,为控制疫情传播,消除疫病,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了重大贡献。尤其是广大医务工作者无私无畏,救死扶伤,有的不幸身受感染,以身殉职。对一线医务人员(包括转运非典型患者的医务人员、直接接触病毒的科研人员等),以及贡献突出、事迹感人,足以堪称楷模者,所在单位为其申报烈士称号的,区县民政部门要依据《
革命烈士褒扬条例》、《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工作程序,及时受理,抓紧审核,及时报送市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