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
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教委、综治办、公安分局、司法局、团委、未委会,各中等专业学校: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的领导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确立的战略目标。抓好中小学法制教育,使学生从小就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树立起社会主义法制的观念和意识,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科教兴国战略、依法治国方略的顺利实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问题,是关系到培养什么样接班人的重大问题。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已经逐步形成了统筹规划、分层次实施,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格局;法制教育的内容基本上得到落实,教育方法和途径不断丰富。但是,从总体上看,法制教育工作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第一,一些学校注重知识教育,忽视思想品德、纪律法制教育的倾向依然存在;第二,法制教育的系统性和针对性不强,教育方式单一;第三,法制教育与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尚未形成有机的整体;第四,学校、家庭、社会在法制教育工作中的配合有待加强。第五,对法制教育工作的研究还较为薄弱。这些都是当前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是今后的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中专学校要站在科教兴国、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从落实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出发,在总结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学校做好法制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法制教育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抓紧抓好。要制定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究、检查,针对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加强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