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局系统地下空间和外地来京人员租(借)住房“非典”防控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局系统地下空间和
外地来京人员租(借)住房“非典”防控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按照市委政法委和市“非典”防控督查办公室的工作安排,从5月20日开始至31日为防控“非典” 督查工作的第四阶段。工作重点是用于人员居住或活动的地下空间、外地来京人员租(借)房屋的“非典”防控工作。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根据政法委《关于做好政法系统地下空间和外地来京人员租(借)住房“非典”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调查统计工作。对隶属关系在本系统所属单位的地下空间和出租、出借给外地来京人员的房屋进行认真检查清理,做到底数清楚,并填写调查表(附后),5月25日前上报局“非典”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整顿规范要求。
  (一)、自查整顿范围。用于人员居住或活动的地下空间和外地人员租借的房屋,包括地下空间开设的旅馆、歌舞厅、桑拿浴等娱乐场所,地下居室和商务办公区,外地人员租借的房屋等。
  (二)、督查内容。一是证照是否齐全。二是是否具备居住和防疫条件。如送排风设施、卫生间、上下水等;每人居住不少于3平米,每间不超过10人。三是建立健康登记制度。租住人员应出具指定卫生防疫部门或医院的防疫体检合格证,否则不予留宿或租借。四是落实防疫措施。坚持定期消毒;对租借人员每天早晚各测试体温一次并登记。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