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价局关于锦秋知春小区3-7楼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京价(房)字[2003]245号)
北京经中太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锦秋知春”3-7楼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的申请》收悉。按有关开发建设文件,锦秋知春小区3-7楼属普通住宅,应执行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于超出普通住宅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袋装垃圾及保洁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0元收取。此项费用中已含大垃圾桶、每户每月的垃圾袋和大垃圾桶垃圾袋费、保洁费,不得另收保洁费。
2、楼宇保安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6元收取。此项收费用于楼宇大堂保安及加强楼宇保安,不得另收保安费。
3、可视对讲及门禁系统(门磁、窗磁)、电视监控系统、周界红外报警系统、燃气泄露报警系统、紧急求助报警、智能一卡通系统收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3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