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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企业调整自制商品标价签式样等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企业调整自制商品标价签式样等问题的通知
(京价(检)字[2003]243号)


各区县物价局(海淀区计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为优化发展环境,支持企业发展,从快、从简办理标价签、价目表监制手续,对于已经批准使用自制商品标价签的单位,在不增加价签种类、不改变标价内容的条件下,标价签的式样、颜色、规格可作适当调整,不需重新申报,但应将新价签式样报属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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