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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同意取消企业信息查询和档案查询收费的函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同意取消企业信息查询和档案查询收费的函
(京价(收)字[2003]279号)


市工商局:
  你局《关于停止企业信息和档案查询收费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提出的取消市、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取的企业信息查询费和企业档案查询费。
  本函自7月1起执行。我局京价(收)字[1994]第122号、京价(收)字[2002]033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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