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03年医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考核认定的通知

  (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历。一律按人事部和省职改办有关规定,按实际累计受聘时间计算(计算到2002年底止)。
  (二)关于外语(或古汉语)考试成绩
  1、通过全国或全省职称统一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2、1977年恢复高考统考前入学的大、中专毕业生,或1952年以前(含1952年)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其职称外语考试,分数40分(含40分)以上,当年申报有效。
  (三)人事关系尚未调入我市,但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已签订聘约,实行聘任管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以暂住证为准),符合医药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现单位申报评审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
  (四)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担任该专业技术职务后,因工作变动转换了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人员,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才能按现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申报评审同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按现岗位申报比转换系列前高一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的,现岗位专业技术工作时间至少满两年,资历按变动专业技术工作前后实际受聘年限累计计算。
  三、报送材料
  申报高级资格须提交如下材料:
  1、《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份
  2、《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20份,其中一份为原件。
  3、《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一份
  4、对照资格条件的政治思想要求,提交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装订成册)。
  5、对照资格条件的学历、资历要求,提交学历、资格证、聘书等证明材料(验原件后可交复印件)一份,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附件四)相应页上。
  6、外语、计算机成绩证明原件、任现职以来的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验原件)一份,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附件四)相应页上。
  7、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一式五份。
  8、对照资格条件的经历(能力)和业绩要求,提交任现职以来的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等(如作品、项目、成果、奖励)证书、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并与《业绩、成果材料》(附件三)合订成册。
  9、对照资格条件的论文数量要求,提交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著作、译著的原件,以及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各一份(须经专家进行鉴定的代表作,除原件外还须提交一式两份的复印件)。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