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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SARS病毒灭活疫苗临床前研究技术要点》等技术要求的通知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SARS病毒
灭活疫苗临床前研究技术要点》等技术要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SARS诊断试剂、疫苗以及防治药物的筛选研发工作的管理,规范研究及实验方法,确保研究结果的真实可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SARS病毒灭活疫苗临床前研究技术要点》等技术要求的通知。通知要求各从事SARS疫苗、体外诊断和有关药物研究的单位,严格执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毒实验室暂行管理办法》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毒的毒种保存、使用和感染动物的暂行管理办法》。并在规定时间内整理有关毒株的详细资料,报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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