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检查不符合标准,现场勘察人员应即时告知申办人及渣土车辆管理科现场负责人,填写《北京市渣土砂石运输车辆准运证核准表》、《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流程表》,签署勘察意见,说明原因,转渣土车辆管理科现场负责人签署不予批准意见,并将有关材料转渣土车辆管理科受理人员。
申办人如有疑问,可向渣土车辆管理科现场负责人提出质疑,渣土车辆管理科现场负责人予以答复。
三、告之和备案。
本岗位责任人:市垃圾渣土管理处渣土车辆管理科受理人员:
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之申办人办事结果;
2.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予以批准的,填写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的《行政审批决定书》,发放《北京市渣土砂石运输车辆准运证》。告之申办人领取上述文书和证件,并要求申办人与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签定《防止运输车辆泄漏遗撒责任书》。
对不予批准的,填写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的《行政审批决定书》,并将理由、依据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及时限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材料退申办人。
对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并将办理情况向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市容环境处备案。
附件:1. 北京市渣土砂石运输车辆准运证核准表
2.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流程表
附件1:
北京市渣土砂石运输车辆准运证核准表
申请编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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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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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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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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