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区县地税局与本区县税费改革协调会议办公室统筹安排,组织纳税人填写《农业税纳税登记表》和《农村税费改革有税无地登记表》等表格。
(六)做好征期前准备工作(9月底前)
1、做好试行 “定时、定点、定额” 集中缴纳、分户开票的农业税征收方法的准备工作。
2、按照修订后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农业税减免税管理试行办法》,在征期前做好农业税减免税工作。
3、做好农业税收公示工作,增强农税征收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4、做好新版农业税完税证使用前的准备工作和旧版完税证的缴销工作。
(七)做好征期工作(10月初至12月中旬)
按照调整后的农业税收政策和配套的征管措施,以及农村税费改革后确定的新的农业税征收任务,做好农业税秋季征收工作,确保各项调整措施得到贯彻落实。
(八)开展宣传工作(7月至11月)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税费改革调整农业税政策的主要内容及重要意义,宣传有关配套征管改革措施,使农业税政策的调整内容和有关改革措施宣传到千家万户。
(九)农税征管信息系统试点工作(8月中旬至12月)
1、8月中旬至9月底,在昌平区先行开展我市农业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试点工作,对软件基本功能和业务流程进行详细测试,逐步对其进行修改、完善。
2、11月至12月,试点工作扩大到顺义区和房山区,在全面推广前进一步考察软件运行情况。
3、在明年夏征工作前全面推广。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农村税费改革调整农业税政策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北京市农村税费改革协调会议办公室的领导下,建立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农村税费改革调整农业税政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王京华副局长,副组长为农税处吴鲁平处长,成员为征管处吕兴谓处长、法制处王炜处长、计会处金燕齐处长、信息中心杨涛主任、宣传中心金志雄主任、纳税服务中心肖慧宗主任、财务处任依娜处长、办公室杨文俊主任。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要求,与市农村税费改革协调会议办公室协调配合开展各项工作,指导推动相关区县地税局的工作开展,组织落实我局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农业税政策工作动态报告与通报制度,以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调整农业税政策工作的顺利进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农税处,办公室主要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处理农村税费改革调整农业税政策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三个小组:文秘组、政策组、综合组,具体职责分工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