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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审批修理行业自制价目表的批复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审批修理行业自制价目表的批复
(京价(检)字[2003]344号)
崇文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崇文区修理行业自制收费价目表的请示》(崇价(请)字[2003]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为探索经验,支持企业价格自律,同意你区对四家修理单位申请使用的自制价目表进行审批,监制单位为北京市物价局,监制编号XL区县代码—监制号。
二、
价目表、顾客须知(收费标准的说明)应放置在各维修单位的显著位置,方便顾客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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