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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对小件物品寄存收费问题的批复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对小件物品寄存收费问题的批复
(京价(收)字[2003]355号 2003年8月7日)
丰台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小件物品寄存收费是否包含在铁路延伸服务中”的请示》(丰价请[2003]10号)收悉,现就“火车站小件物品寄存收费”管理权限问题批复如下:
按照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公布<北京市定价目录>的通知》(京价(政)字[2002]393号)的规定,铁路延伸服务的“火车站小件物品寄存收费”不包含在我市价格管理目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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