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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实施电子申报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三)做好新旧系统衔接工作。
  对于已推行电子申报的纳税人各局要做好电子申报系统中新申报办法与旧申报办法的衔接工作,做好数据备份,确保纳税人使用新的申报软件前能够将旧申报软件中的数据导入进来,保证申报数据的完整。
  三、关于推行电子申报后纸制申报表报送问题。
  纳税人电子申报的同时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将纸制申报表及其附报资料一并报送到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报送的通过电子申报软件批印的纸制申报表和附报资料可以作为正式档案归档。
  四、电子申报服务单位在本单位服务区域内推广IC卡申报的同时,免费向使用网络申报的纳税人提供服务。
  五、推行电子申报涉及向纳税人收费事项税务机关不得参与,不得通过推行电子申报增加纳税人的负担。
  六、电子申报方式推行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实施。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实施电子申报的若干意见

  一、电子申报系统建设目标。
  北京市国税系统电子申报系统建设目标分为业务目标和技术目标。
  业务目标:北京国税局所涉及需纳税人报送的各税种申报表及附列资料均可以通过电子方式采集,数据信息采集后能够导人税收征管系统(CTAIS)进行信息处理。电子申报方式有两种,即网络申报和IC卡申报方式。具体各种申报方式推行对象:在全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的大型企业中推行网络申报方式,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推行网络申报或IC卡申报方式,个体工商户实行银行网点纳税申报方式。
  技术目标:搭建全市统一的、安全可靠的、通用的电子申报处理平台。通用的电子申报处理平台要具备如下功能:一是可以接受客户端专用软件和因特网通用浏览器传入的申报数据;二是能够处理大量事务并发;三是能够与税收征管系统(CTAIS)进行及时数据交互,并能根据税收征管系统(CTAIS)的要求自动对申报数据进行审核校验;四是能实现电子身份认证和数据加密,保证系统安全可靠。
  二、电子申报系统开发。
  北京国税局统一编写电子申报系统业务需求并组织有关公司开发软件,软件开发完成并测试成功即形成北京国税局电子申报系统软件,软件版权属于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为了保证电子申报数据的安全性、真实性、可靠性,对于网络申报方式采用中国金融认证中心的CFCA加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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