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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服务单位协助推行电子申报系统的服务规范

  (三)现场服务
  1.到达用户现场,主动出示证件并自我介绍:“您好,我是电子申报系统服务工程师XXX”;
  2.对于电子申报系统软件升级服务,应先对机器内原有数据作好备份,再进行升级操作;
  3.对于系统故障需上门服务的操作流程
  (1)请用户复现故障现象;
  (2)如属于通用设备或操作系统问题,向用户说明原因,请用户自行解决;
  (3)如属于电子申报系统软件文件丢失或损坏,造成电子申报软件不能正常运行需重新安装电子申报系统时,应对系统数据做好备份;
  (4)如属于专用设备问题,需要更换专用设备时,按照“专用设备更换操作流程”进行操作;
  4.服务完毕,请用户当面验机,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5.填写《上门维护单》,并请用户签字。
  第六条 专用设备更换操作流程
  (一)填写《上门维护单》,并请用户签字。
  (二)向国税部门提交《上门维护单》,确认后填写《专用设备更换单》
  (三)根据《专用设备更换单》领取专用设备,库房管理人员须办理专用设备的出库,将更换信息进行记录。
  (四)将领到的专用设备交给企业,对用户硬盘数据进行备份,并做更换操作。
  (五)更换完毕,请用户当面验机,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六)由用户在《专用设备更换单》上签字,并将更换后的设备带回。
  (七)被更换的设备返回后,须及时交回库房,库房管理人员须办理被替换设备入库手续,将更换信息进行记录。
  第七条 服务单位应妥善保存《上门维护单》,按月装订成册进行保管,以便备查。
  第八条 重大问题处理
  对用户反映,并经复现测试确定存在,或在上门服务中不能解决的技术问题,应立即填写《重大问题报告单》

第四章 回访服务流程

  第九条 电话回访流程
  (一)制定季度电话回访计划;
  (二)按回访计划进行电话回访,将回访信息录入服务管理系统或填写《电话回访单》;
  (三)汇总整理《电话回访单》,以便备查,并将有关问题交相应部门处理。
  第十条 上门回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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