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索取书面文本的规格要求:采用A4规格,标题采用宋体2号字,正文采用仿宋3号字。自由索取的文本可以一文一册,也可以依照业务装订成册。采用网上下载的方式,可以为公民提供打印服务。
五、自由索取的程序
公民到自由索取处索取文件,应该填写《自由索取登记表》。《自由索取登记表》的内容包括:索取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索取的内容、索取的方式。
六、人员保障
各区县民政局应该安排专人负责自由索取工作,并将名单报市局政策法规处。负责自由索取工作的接待人员必须着装整洁,待人礼貌、热情,及时补充、更换供自由索取的文本,并将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公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市局政策法规处反映。
七、经费保障
为了保证自由索取活动顺利进行,市局负责开展自由索取活动所需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文本印制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区县民政局负责网上下载及电子文本打印所需办公费用,列入本部门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八、市民政局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民政局成立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文本公民自由索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主管局长担任组长,成员单位为市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社区工作处、宣传教育处、计划财务处及各相关业务处室。
具体工作分工:政策法规处负责自由索取的日常管理工作,审核自由索取的内容,联系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文本的印制;监督自由索取的文本网上信息内容及内容的及时更新;对自由索取处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进行监督检查,受理群众的举报;对自由索取的方式不断进行更新、完善。社区工作处负责指导协调社区服务中心开展自由索取工作。宣传教育处负责联系新闻机构,对外公布电话及自由索取网址。市局各业务处室、二级单位、直属单位负责及时提供规范性文件,保障自由索取文本及时更新。计算机中心负责自由索取文件的电子文本,网上信息设计及网上信息的及时更新工作。计划财务处保障开展自由索取工作的必要经费。
九、确保工作到位的措施
(一)各自由索取处确保所供自由索取的每一种文本不少于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