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政府规章、
规范性文件文本公民自由索取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民政局,市局各业务处室、二级单位、直属单位:
为了优化首都发展环境,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丰富社区服务,提高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诚信政府、高效政府,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文本自由索取工作的意见》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文本公民自由索取”工作。自由索取工作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举措,遵循统一管理、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市九次党代会和市2003年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新北京、新奥运”的主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实行政务公开,增强服务意识,促进社会对民政工作的监督。
二、自由索取处的建设
自由索取处的设立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索取的原则,分别设在十八个区县的社区服务中心。
自由索取处的建设标准:
(一)面积:自由索取处的面积一般掌握在30平方米左右。
(二)设施:自由索取处统一悬挂由市民政局制作的“北京市民政局自由索取处”挂牌,至少放置可上网电脑、打印机各一台。同时,自由索取处应该设有放置自由索取文本的展台,并在醒目的位置公布上网网址和监督电话。
三、自由索取的内容
自由索取的内容包括:
(一)现行有效的涉及民政业务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
(二)市民政局制发的与行政管理相对人权益密切相关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三)市民政局制发的涉及民政行政审批程序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四)市民政局制发的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现行有效的工作制度。
有条件的,可以提供自由索取的各项文本的中英文对照目录。
四、自由索取的方式
自由索取的方式采用书面文本索取方式、网上下载电子文本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