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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审计局关于汕头市200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审计的通告

  2.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收入49,677,950.62元,①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49,528,147.12元;②利息收入146,318.43元;③转移收入3,485.07元。
  本年支出31,371,903.82元。其中:
  1.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19,104,782.17元,①医疗保险待遇支出18,895,771.17元;②其他支出209,011.00元。
  2.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支出12,267,121.65元。
  累计结余163,579,647.06元(包括破产企业预交应由以后年度支付的医疗费45,387,914.14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114,467,030.88元,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49,112,616.18元。
  (三)2002年度其他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上年结余-682,803.33元。其中:特殊人员医疗保障基金-1,979,762.1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1,296,958.84元。
  本年收入11,534,061.00元。其中:
  1.特殊人员医疗保障基金7,436,000.00元,①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基金收入3,204,000.00元;②财政补贴收入4,232,000.00元。
  2.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53,166.20元。
  3.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2,744,894.80元。
  本年支出(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基金支出)5,462,099.69元,其中:住院费支出3,354,962.74元,门诊费支出2,107,136.95元。
  累计结余5,389,157.98元,其中:补充医疗保障基金1,353,166.20元、特殊人员医疗保障基金-5,861.8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4,041,853.64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医疗保险改革进展不平衡、参保率偏低。
  我市特区范围内已启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但原潮阳市、澄海市、南澳县医疗保险制度至2002年底止仍未启动,改革进展不平衡。全市(含各区、县)应参加医疗保险人数257,500人,已参保人数132,035人,占应参保人数的51.28%,参保率偏低。
  2.个别医院2002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至今未签。
  2002年度汕头特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协议书》至2003年6月6日还有个别医院未与市社保中心签订。据了解,主要原因是原结算公式出现结算负支付问题尚未妥善解决,对涉及医疗费用超定额部分市社保中心和医院应负担比例的条款未明确。
  3.个别医院医疗费用未及时申报结算。
  市中心医院从2002年7月起未按规定时间申报结算费用,至2003年1月28日才将2002年7-8月的医疗费用申报结算,2002年9-10月的医疗费用在2003年4月29日才申报,2002年11月起至审计止发生的医疗费用还未申报。主要是由于《医疗服务协议书》未签订、医保报表更换较频繁、新结算公式未明确等原因造成。以上做法,不符合《汕头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市政府45号令)第三十三条和《汕头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暂行规定》(汕府[2000]194号)第九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当月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于次月15日前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定额结算标准结算,并于月底前将应偿付的金额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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