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开票限额设定为十万元以下(含十万元):企业填报《税务行政许可—最高开票面额变更申请审批表》→申报管理科文书受理岗受理(打印《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交纳税人)→管理科文管岗→管理科发票管理岗实地核查(2人)→出具《实地核查报告》(会签)→管理科科长审核终审→文书受理岗(打印并发放税务行政许可审批结果通知书交纳税人)。
(二)申请开票限额设定为百万元:企业填报《税务行政许可—最高开票面额变更申请审批表》→申报管理科文书受理岗受理(打印《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交纳税人)→管理科文管岗→管理科发票管理岗实地核查(2人)→出具《实地核查报告》(会签)→管理科科长审核→主管局长终审→文书受理岗(打印并发放税务行政许可审批结果通知书交纳税人)。
宝安、龙岗区局:企业填报《税务行政许可—最高开票面额变更申请审批表》→申报管理科文书受理岗受理(打印《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交纳税人)→管理科文管岗→管理科发票管理岗实地核查(2人)→出具《实地核查报告》(会签)→管理科科长审核→主管分局局长→区局税政科综合管理岗→主管局长终审→文书受理岗(打印并发放税务行政许可审批结果通知书交纳税人)。
(三)申请开票限额设定为千万元以上(含千万元):区(分)局主管局长审批→市局流转税处文管岗→综合业务岗审批→处长岗终审→文书受理岗(打印并发放税务行政许可审批结果通知书交纳税人)。
发行岗位凭审批结果设定或调整企业开票限额,对企业防伪税控系统主、分机审批不同最高开票限额的,分别设定。
主管税务机关在办理调高企业开票限额的同时,应根据企业的经营规模和业务需要,相应调减供票限量。
五、实地核查。办理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必须进行实地核查,并撰写实地核查报告。
实地核查由区(分)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岗位会同管理部门人员(不少于2人)共同组织实施,主要核实企业专用发票使用及经营情况(主要指有无真实的货物交易、企业税款入库、报税等情况):
1.企业的经营场所、货物仓库;
2.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包括货物交易真实性、购销合同履行情况;
3.近3个月纳税申报、税款入库及防伪税控数据抄报情况;
4.近3个月增值税进项发票付款及认证情况,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情况;
5.最近一次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情况;
6.防伪税控企业开票限额审批表项目。
宝安、龙岗区局企业申请开票限额设定为一亿元、千万元、百万元的审批,必须由区局组织人员实施实地核查;企业申请开票限额十万元、万元、千元,可由基层分局组织相关岗位人员对其进行实地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