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5]194号)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 [2005]20号)精神,省政府决定用两年多时间对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业进行整治,现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从生产加工源头做好食品安全隐患的防范工作,维护良好的食品生产环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设“平安云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实现全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国发[2004]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5]20号)和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用两年多时间在全省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进一步落实“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边整治边规范,在整治中求规范,在规范中求发展,努力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业的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食品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努力,摸清我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状况,基本完成食品企业标准清理工作;完成肉制品等10类食品、启动茶叶等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基本完成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整治工作;食品生产质量明显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通过两年多时间的努力,使食品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更加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建立;食品生产加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生产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自律意识得以建立;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