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人才引进渠道。新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原则上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优先招录全科医学专业类毕业生。鼓励上级医院卫技人员向社区流动。退休卫技人员应聘到社区工作,原单位应保持其退休待遇不变。
加快全科医学人才培养。以培养社区卫生服务适用人才为目的,以全科医护人员、预防保健人员为重点,依托市内外医学教育资源,建立全科医学教育体系,设立专项教育经费,有计划地组织社区各类卫技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岗位培训、规范化培训等多形式的全科医学系列理论和实践教育;到2007年底,接受过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的全科医学系列培训者达70%以上。
建立上级医院对口支援社区机制。县(市)、区级以上医院要把对口支援社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职责,明确责任科室,确定专人负责,成立社区卫生技术指导组织,并确定2家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对口支援单位,承担社区卫技人员的业务进修培养任务,定期安排卫技人员到对口支援单位指导和服务。县(市)、区级以上医院卫技人员在晋升副高职称前累计服务时间必须达一年以上(可与卫生支农时间合并计算)。
(四)创新管理机制
强化管理责任制。县(市)、区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精神卫生等机构,要切实按职能承担起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考核和管理责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实行建设标准、人员培训、药品配送、信息管理、业绩考核等“五统一”管理制度。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施项目管理、定期组织考评,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抽查。确定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计划免疫、健康档案等服务项目的量化考核指标,并进行成本核算;改革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补偿机制,调整财政拨款方式,实行量化按绩拨付。
推行社区居民评议制度。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制定社区居民评议办法,街道和社区要定期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态度、服务环境等方面组织评议,听取辖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评议结果纳入项目管理考核内容,并同工作业绩挂钩。
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通过配备适宜的设施设备,加强人员队伍建设,规范服务内容,完善运行机制等,到2007年底,全面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创建活动,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提供良好的发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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