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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信息产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信息产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5]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信息产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后,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宁波市信息产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深化完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05〕26号),在原宁波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办公室的基础上组建宁波市信息产业局。市信息产业局是主管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推进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信息化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也是宁波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一、职能调整
  (一)原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信息产业局。
  (二)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管理职能,划入市信息产业局。
  (三)市交通局承担的协调电信行业相关职能,划入市信息产业局。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信息产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信息产业和信息化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制订全市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政策、措施,并在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贯彻实施国家及省有关信息产业发展的战略和总体规划,研究制订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振兴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通信业。
  (三)贯彻国家及省关于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技术标准,并根据本市实际制定相应的地方标准;参与制定信息化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
  (四)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资源开发、信息技术应用;负责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化、企业信息化的推进、协调工作;负责计算机推广应用工作。
  (五)统筹规划全市公用通信网、计算机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专用信息网;负责联系、协调和指导电信行业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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