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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区本级预算和市县预算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区本级预算和市县预算的通知
(宁政发[2005]121号 2005年12月9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现就编制2006年区本级预算和市县预算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6年财政经济形势和编制2006年预算的指导思想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从国际方面看,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外部环境对我国发展总体有利,但石油价格居高不下,国与国之间的经济竞争更加激烈;从国内看,我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中央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战略部署取得显著成效,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从我区看,国民经济继续呈现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支柱产业逐步形成,结构调整稳步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保持同步,但经济增长仍主要依赖投资拉动,消费和外贸规模偏小,自主创新能力薄弱,资源、环境和就业压力加大,许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亟待解决。据初步分析,预计自治区2006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0%。
  由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任务较重,已定减收增支政策较多,2006年财政收支矛盾将比较突出。增值税转型,调整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完善就业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等收入政策的调整,将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加快基础领域和重点工程建设,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支持“三农”、教育、科学、卫生等事业发展,进一步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等重点支出,都需要财政预算增加安排支出。
  根据对2006年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编制 2006年预算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在落实稳健财政政策的基础上,更加充分地发挥财政宏观调控职能,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促进自治区国民经济发展和基础领域建设。优化结构、完善政策、增收节支,壮大地方财政实力,千方百计保障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公共财政框架建设上取得显著突破,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生态和环境保护等公共事业的健康发展,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积极支持投资、金融、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体制改革和创新,深化财政改革,创新财政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依法理财,依法行政。
  二、2006年财政收入安排及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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