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职业教育是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当前我省教育结构调整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教育结构调整的重要环节,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十一五”期间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任务
4.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产学研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继续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和“分级管理、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5. 完善职业教育办学机制。加强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稳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合理确定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比例,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相沟通。2010年以前,原则上中等职业学校不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或并入高等学校,专科层次的职业院校不升格为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可继续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继续重视发展高级技工教育,研究探索高等职业教育与高级技工培养之间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途径。
6. 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2006年,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要达到56万人,在校生达到150万人;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年招生要达到15万人,在校生达到37万人;高级技工学校年招生达到8万人,在校生达到16万人。力争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与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各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生产一线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制定“十一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落实好年度任务目标。
7. 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要以在职职工和农村实用人才为主体,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鼓励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和未能就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到职业技术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接受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十一五”期间,每年培养培训具有中等以上学历的实用技术人才60万人,短期培训1000万人次。继续强化农村“三教”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充分发挥农村各类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民(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以及各种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作用,大范围培养农村实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大面积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