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对授权计量技术机构组织开展盲样的比对工作,以提升计量授权技术机构人员的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提高,确保我市量值传递和溯源的准确可靠。
6、积极支持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技术机构,结合地方实际,筹建电能表、水表、煤气表标准装置,做好商品房“三表”的强检工作。
四、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管工作
1、召开计量器具制造、修理企业会议,宣贯国家质检总局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结合贯彻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全面清理我市制造、修理计量器具企业许可证,对不再发放许可证产品的制造和修理企业取消许可证管理,对保留许可证管理的企业集中半年的时间整顿,帮促企业提高管理水平。
2、进一步贯彻《
行政许可法》要求,严格执行“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和“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行政许可程序,对发证、换证和监督检查情况等,全面启动计算机联网管理。
3、有计划地对计量器具生产企业的产品开展定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对产品不合格的企业,采取有力措施,帮促企业认真查找问题,深刻整改,进一步提高我市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的整体水平。
4、对我市计量器具生产企业的状况开展调研。
五、强检管理工作
1、继续做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计量器具的强检监督管理。如加油机加贴强检标识、热量表的管理。深入各区县检查加油机加贴强检标识落实情况。以供热改革为契机,指导市所做好热量表的相关计量检定工作。
2、理顺进口计量器具行政许可项目检定程序。同海关等部门加强沟通,积极争取支持和配合,以新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为准,加强我市进口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进口计量器具不检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3、加强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管工作。配合我市菜市场建设、商业进社区工作,加强计量工作,努力提高计量器具的受检率。
六、法制、宣传及培训工作
1、国家质检总局正在着手《
计量法》的修订工作,如果年内人大通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适时地组织宣贯,并着手进行我市地方条例的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