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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生厅关于下发2006年吉林省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2、继续加大对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各个环节的经常性监督执法力度,实现监督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严肃查处采供血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卫生部的决定,加强食品、化妆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进一步突出重点,将农村食品卫生监管作为食品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开展2006年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加强农村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美白类化妆品等产品监督执法工作,探索农村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2、在全省地市级和县级全面推进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各项要求。重点完成对餐饮业中餐馆(又称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和食堂(学校食堂为主)的量化分级管理,在有条件的大中城市开展酒吧、茶室等单位的试行量化分级管理,到年底实现参加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单位能够全部挂上“等级标牌”,并通过宣传使社会认知和认可。
  3、根据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围绕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和高风险的健康相关产品,开展2006年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的监督管理。
  1、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依据职能分工,以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实施劳动者健康监护的情况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情况为重点开展职业病防治监督工作,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1)抓好对用人单位的职业人员健康监护的监督检查,检查上岗前、在岗中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健康档案的建立情况,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万家企业行”活动,分地区、分行业、抓重点,掌握用人单位实施劳动者健康监护情况。
  (2)以搞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为龙头,推动卫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职业卫生示范企业活动的开展,总结、推广示范企业职业病防治经验,以点带面推进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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