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5]1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深化完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05〕26号),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通知如下:
一、职能调整
划出管理经营性国有资产职能。
二、内设机构调整
撤销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处。其他内设机构维持不变。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
(一)因管理经营性国有资产职能划给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划出机关行政编制8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