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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做好被停运的运营人力三轮车企业从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本表一式2份,申报单位或个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各1份。

  附件4
原运营人力三轮车从业人员(自谋职业者)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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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  住   址  │              │户 籍 地│    │
├────────┼──────────────┴────┴────┤
│   申报人   │根据市政府甬政发〔2005〕56号文件规定,本人属于自│
│   意 见   │谋职业的原运营人力三轮车从业人员,申请参加基本养│
│        │老保险。                    │
│        │                        │
│        │                        │
│        │申请人签名:                  │
│        │年  月  日                 │
├────────┼────────────────────────┤
│  养老保险  │经核准,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部分由财政贴 │
│  机构意见  │补。                      │
│        │                        │
│        │核准机构盖章:      经办人:       │
│        │                        │
│        │年  月  日                 │
│        │                        │
└────────┴────────────────────────┘

  本表一式2份,申报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各1份

  附件5
原运营人力三轮车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一次性缴费申报表

┌────┬──────────┬─────────┬──────┐
│身份证号│          │  个人医保号  │      │
├────┼───┬───┬──┼─────────┼──────┤
│ 姓 名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
│联系电话│   │家庭地│            │邮编│   │
│    │   │ 址 │            │  │   │
├────┼───┴───┼───────┬────┴──┴───┤
│缴费起始│  年 月  │ 核定退休时间 │    年 月    │
│ 时间 │       │       │           │
├────┼───────┴───────┴───────────┤
│    │                           │
│单位  │根据市政府甬政发〔2005〕56号文件规定,该同志符合一次性│
│申报意见│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条件,且尚未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单位申│,现申报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报的填此│                           │
│栏)  │申报单位(盖章):   经办人:            │
│    │          年 月 日            │
├────┼───────────────────────────┤
│    │                           │
│ 个人 │根据市政府甬政发〔2005〕56号文件规定,本人选择自谋职业│
│申报意见│,符合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条件,且尚未享受退休人员│
│(个人申│医疗保险待遇,现申报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报的填此│                           │
│ 栏) │申请人(签名):                   │
│    │              年 月 日        │
├────┼───────────────────────────┤
│    │                           │
│    │                           │
│    │1.经核准,该同志已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个月,视同医  │
│医疗保险│疗保险缴费年限  个月。                │
│经办机构│2.经核准,该同志一次性补缴  个月,缴费基数为1138元, │
│ 意见 │缴费比例为13%,另加5元,合计补缴金额    元。   │
│    │                           │
│    │医保经办                       │
│    │机构意见     经办人:    申核人:       │
│    │ (盖章)                       │
│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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