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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做好被停运的运营人力三轮车企业从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附件3
原运营人力三轮车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一次性缴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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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
│ 户 籍 地 │          │已缴纳养老│   年  个月  │
│     │          │保险费年限│         │
│     │          │(含视同缴│         │
│     │          │费年限) │         │
├─────┼──────────┴─────┴─────────┤
│ 申报单位 │根据市政府甬政发〔2005〕56号文件规定,该同志符合一次│
│ 意  见 │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条件,现申报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
│(单位申报│险费。                       │
│ 填此栏) │申报单位盖章: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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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申请 │根据市政府甬政发〔2005〕56号文件规定,本人属于自谋职│
│ 意  见 │业的原运营人力三轮车从业人员,现申请一次性补缴基本养│
│(个人申报│老保险费。                     │
│ 填此栏) │                          │
│     │申请人签字:                    │
│     │年  月  日                    │
├─────┼──────────────────────────┤
│ 养老保险 │经核准,同意一次性补缴  个月,缴费基数为1138元,单│
│ 经办机构 │位缴费比例为20%,补缴金额为      元;个人缴费│
│ 意  见 │比例为8%,补缴金额为      元。        │
│     │                          │
│     │核准机构盖章:                   │
│     │经办人:  复核人:                │
│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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