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
河南省××企业(公司)国有产权转让公告
(参考样本)
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有权批准国有产权转让机构)的委托,××产权交易机构(执业证号:××)对××企业(公司)的国有产权实施公开出让。
一、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单位地址、经营规模(大型、中型、小型)、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企业、其他)、注册资本、生产经营范围、职工人数。
二、转让标的企业的产权构成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的股权结构
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此次产权转让行为已经××企业(公司)××年××月××日××次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有权批准国有产权转让机构)(批准文号)批准。
四、转让标的企业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截止××年××月××日经××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等财务指标数据。
五、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者备案情况:
经××评估机构评估的企业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资产评估报告已于××年××月××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有权备案机构)核准或备案。
六、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受让方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八、挂牌期限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报名截止时间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