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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穗府办[2006]3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安委办(设在市安监局)反映。

                         二00六年一月十五日

广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5〕10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今年1月至6月在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以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重点,夯实基础,部门联动,以铁的手腕、铁的决心深入开展广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危险化学品市场经济秩序,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各项管理规定,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消除事故隐患,健全防范措施;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范围和重点
  (一)专项整治范围。全面、深入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重点检查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的基本条件,包括: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须具备的各种证照和相关资料;现场作业管理特别是有限空间以及重点岗位的作业管理;企业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以及企业内部重要设施、重点装置的安全防护距离;消防设施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有关证明文件;防爆区域内的防爆电气设备配置情况;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定期检测情况等。
  (二)专项整治重点。要成立由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检查组,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在此基础上,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类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伴有高温、高压或剧烈化学反应,容易发生泄漏、中毒事故的五类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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