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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政务信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05]61号)[失效]


  (三)健全工作制度。

  1信息员登记备案制度。各单位要向市政府办公厅(新闻信息处)报送分管信息工作领导及信息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资料;如人员更换,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

  2信息稿件审核制度。各单位向市政府报送的信息稿件,必须经过单位分管领导或主管处室(科)领导审核把关,确保准确反映本单位工作的重点、特点、亮点和难点;重大问题和敏感类信息,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3信息员培训制度。各单位要主动开展信息员培训活动。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组织经验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信息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4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考核年度为上年12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分为四个考核季度,实行量化考核。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本单位信息工作考核制度。

  (四)完善报送方式。

  1各单位报送政务信息,必须通过指定的信息报送系统报送。

  2一封电子邮件只能报送1条信息。篇幅较短的信息经由留言板报送;篇幅较长的信息采用附件形式报送。

  3电子邮件要求中文显示标识,标题、正文、单位、签发人、报送人、联系电话、日期等各要素,要在电子邮件“主题”栏及正文落款位置注明。

  4重大问题和敏感类信息以书面形式报送。必要时应根据保密规定确定密级。

  5非本部门职能范围内信息应注明来源。

  三、信息报送的主要类型

  (一)动态类信息。

  包括市政府中心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本单位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国家和省的重大政策动态,外地政务动态,区域协作和经贸合作动态;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媒体及互联网报道的有关广州市的重大动态信息等。

  (二)综合类信息。

  包括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效,采取的主要措施,值得借鉴的典型经验;国家、省、市重大政策、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和效果,国家、省、市领导批示和指示的落实情况;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议案提案、重大信访事件的办理情况等。

  (三)重大问题和敏感类信息。

  包括体制因素、客观因素造成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预测性信息;民族宗教纠纷和涉外信息;专家学者建言献策;社情民意调查;调研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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