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穗府办[2005]59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12月1日
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当前,我市正处在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对发展新形势、新任务,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州经济竞争力以及对国际资本的吸引力,不断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与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模式转型引入外源动力,拓展外部空间,打开发展新局面,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明确产业导向,促进经济发展模式转型
(一)要把招商引资与加快产业结构升级结合起来,注意产业链的搭接和协调,使我市产业参与国际产业分工由垂直分工为土逐步向垂直分工和水平分工并存发展。要重点加强对汽车、石油化工和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三大工业支柱产业的招商;继续引导外商投资把重心转向现代服务贸易业、新型工业以及农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实现招商引资和环境保护双赢。
(二)充分考虑广州的资源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研发和先进制造业。继续巩固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环保产业、生物医药等已有一定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发展新型工业。推动一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产业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小的大项目落户。积极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总部、营运中心、研发中心、核心产品制造中心。
(三)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围绕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抓住广州向外资金融机构开放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先机,吸引更多的外资金融机构落户。结合珠江新城中央商务区的建设,吸引世界知名的商贸、物流、金融、咨询服务企业进驻并设立地区性总部,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广州作为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地位和作用。引导、鼓励外资发展现代旅游业,结合文化产业的发展,在招商引资中将大型现代化旅游娱乐设施建设和旧旅游景区、景点改造列入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