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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推广办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主要负责全市推广工作方案的制定,审定六县(市)、贾汪区推广实施方案;负责全市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的日常管理、检查、指导及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各成员单位在市领导小组及推广办组织协调下,各司其职做好相应工作。六县(市)、贾汪区政府根据市推广办的统一部署,按照全市统一工作时限要求,承担和负责组织本区域内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时完成做好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
  1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工作。组织市内各主要新闻媒体,宣传有关政策规章,宣传推广使用乙醇汽油的意义,以正面宣传为主,正确引导消费。会同市推广办制定《徐州市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宣传工作方案》,制定宣传标语,统一宣传口径。
  2中石化徐州石油分公司、中油销售江苏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负责推进设施建设和车用乙醇汽油销售。按计划完成乙醇汽油调配中心建设和系统内加油站清洗改造工作,并为系统外加油站清洗改造进行相应培训及技术指导;成立技术咨询服务专门机构,公布咨询电话,设立服务点,帮助解决使用乙醇汽油中实际问题;按季编制乙醇汽油调配和销售计划,按日调度统计系统内乙醇汽油销售情况,做好全市乙醇汽油的保供工作。
  3交通部门负责车辆清洗及道路告示工作。负责制定《徐州市乙醇汽油使用车辆清洗维修企业资质标准》,推荐确定具有资质的汽车维修企业审核、公示、公告,并报省、市推广办。按照省交通部门发布的《江苏省乙醇汽油车辆清洗技术规范》,引导行驶3万公里以上的车主自愿对车辆燃油系统进行清洗和对易腐蚀、易溶胀的零部件进行更换。负责在进入我市的国道、省道、高速公路等主要路口设立宣传告知牌。
  4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有关技术标准的制定、宣传和贯彻。组织好《车用乙醇汽油》、《变性燃料乙醇》国家标准的宣标和贯标活动,按照江苏省车用乙醇汽油加油站建设和改造地方标准,加强乙醇汽油调配和加油站改造质量监督及乙醇汽油批发销售计量监督,负责解
答技术咨询。
  5市经贸委负责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督促加油站按规定进行改造,牵头、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对加油站改造进行验收,对扰乱乙醇汽油推广秩序的行为进行督查。
  6工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经营范围和品种,依法查处推广销售乙醇汽油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7物价部门负责监管乙醇汽油批发、销售价格,按省推广办指导价格,合理确定加油站改造、车辆清洗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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