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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我市与泛珠三角省会城市合作与发展意见的通知


  (八)加快现代服务业合作,增强省会城市的集聚与辐射功能。

  物流业:充分利用跨省运输大通道,引导我市物流企业参与省会城市物流服务网络建设,积极建立“全球采购,广州集散”,最终形成“广州价格” 的大宗工业原材料采购交易平台。鼓励各省会城市物流企业在广州经营货代、仓储、运输、信息等物流服务,参与广州物流园区的建设和管理。

  会展业:探讨、研究省会城市会展合作的可行性和操作方法,发挥我市会展市场大、设施条件好的优势,推出部分展览品牌与各市优势企业联合或嫁接,着重办好“三节三会”(旅游节、购物节、美食节,农博会、工博会、艺博会),吸引各省会城市著名展会、专业客商以及企业参展,推动各市会展业的联动发展。继续办好广州博览会,做大规模,办出特色,向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全面提高其知名度和综合竞争力。重点培育中国(广州)国际机械装备制造业博览会,以及亚洲皮革展等国际化程度高,发展潜力强的国际展会。鼓励各省会城市会展企业,以独资、合资或收购等形式在广州设立会展服务公司。联合开展会展展销活动。

  金融业: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到广州发展,对来穗投资、在珠江新城中央商务区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的金融机构给予优惠。鼓励国内投资者参股广州市属证券公司。大力发展区域票据市场,着力培育区域银团贷款市场。依托香港证券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广州特派员这一平台,承担桥梁作用,带动香港中介服务业进入各省会城市,为各省会城市企业赴港上市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产权市场:加强广州产权交易所与各省会城市产权交易机构的沟通和合作,推进各省会城市产权交易联合信息平台建设。规范产权交易所运作,推进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把市属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及资源整合项目推向各省会城市,为各省会城市跨区域发展搭建资本、技术、信息的流动服务。做大做强广州产权交易所,使其成为立足广州、辐射泛珠三角的区域性产权交易中心。

  旅游业:充分发挥各省会城市间的旅游资源优势,以互惠互利为原则,加强多方旅游企业互访交流,共同开展旅游联合促销,进行旅游产品的包装和推广。认真办好一年一度的广州国际旅游展销会,专设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展览区,加大旅游项目的联合推介和开发,整合旅游资源,开发旅游特色产品,打造精品旅游线路。鼓励旅游企业跨地区经营和发展,市有关部门要为旅游业的跨地区交流、合作、促销推广及信息交流活动提供协助。鼓励开放市场和服务,推出旅游便利化措施,建设无障碍旅游区,加强旅游教育资源的共享和相互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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