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与区域内省会城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拓展合作领域。定期召开泛珠三角省会城市信息化建设会议,交流各城市的信息化经验,展示信息技术应用成果,发掘合作项目,促进泛珠三角省会城市信息化的协调发展。
利用省会城市的信息集聚与辐射功能,推动泛珠三角省会城市建立信息资源合作开发利用联盟,促进信息资源产业化和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建设国际化区域性的信息中心城市群体。
(三)加强科教文卫合作,推进文化建设。
推动泛珠三角省会城市科技创新体系、科技项目合作机制及成果转化平台的建立。以广州教科网和广州科技网为平台,将广州大型仪器协作网、广东生物种质资源库、科技文献数据库、专利技术推广平台等科技资源向泛珠三角省会城市公开,逐步实现资源共享。围绕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与传统产业改造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与区域内省会城市的联合攻关。
积极探索建立泛珠三角省会城市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协作机制,加大省会城市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省会城市知识产权网上资料库。积极启动和推进省会城市技术性贸易壁垒联合应对体系的基础建设与发展工作。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题研讨和交流合作活动,协助省知识产权局在泛珠三角省会城市推广“正版正货”试点活动。
在国内高校人才和海外人才交流、师资培训和招生、教育教学实践和学生就业及科研管理和科技攻关等方面,与泛珠三角省会城市的高校、研究机构开展广泛合作。充分发挥我市职业教育优势,为强化区域内技能人才培养提供服务。
加强与泛珠三角省会城市间文艺团体、文化部门的交流,建立联合演出、联合推广文艺作品的合作机制,促进区域票务网络对接。与泛珠三角省会城市共建“文化资讯网”,实现图书馆书目数据的联网和共享。
逐步建立以省会城市为中心,覆盖泛珠三角区域的卫生防疫系统。积极推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传染病医院与泛珠三角省会城市相关医院的合作,对某些传染病的预防和救治开展合作。逐步实现跨地域医疗会诊,为患者提供高效、快捷的网上医疗服务,推动泛珠三角省会城市医院间一对一的交流。
(四)加强市场监管,建设和维护市场信用体系。
联合开展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的打假工作,实行打假成果互认,并推进跨地区稽查打假信息通报网络的建设,共同整治和维护泛珠三角省会城市的市场经济秩序。构建跨地区的商品检测网络,检测结果在泛珠三角省会城市间实行共享与互认,减少重复检测。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