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和配套体系建设,强化信息服务业发展基础。加强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协调、管理和整合,以3C网络、下一代互联网和数字电视为发展重点,积极推进电信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视网的升级改造和融合,建成国际化区域性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安全认证、电子支付、物流配送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完善网上交易规则和交易规范,形成协同式电子商务环境。
4.加快信息内容资源开发利用,培育数字内容产业。严格保护数字内容产品的知识产权,探索互联网环境下的商业模式,规范数字内容产品的生产、经营和销售,促进玩具、网游、动漫产业链的协调发展。
5.加强对外交流区域合作,拓宽产业发展空间。利用信息服务业跨行业、跨地区的特性,加快对外交流与合作,拓展市场,加快与珠三角、泛珠三角地区和东南亚地区的协调与衔接,推动区域信息资源共享和信息服务市场一体化。
六、文化服务业
(一)广州文化服务业的发展思路。
发展广州文化服务业着重建设6个体系:
1.公益文化体系。创作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强的文艺精品,通过多种方式的展演,为人民群众提供重要和优秀的精神食粮。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艺术培训和活动。提高公益性文化服务水平,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文化需要。
2.文化设施体系。建成一批国内先进、追踪国际水平、特色鲜明、功能齐备的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先进、馆藏资源丰富的图书馆、文化馆(站)服务网络;建设功能配套、与人民群众需要相适应的影剧院、文化广场、社区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提高城市规划与建设的文化品位。
3.名城文物体系。在着力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文物资源的基础上,搞好文化名城资源的可持续开发与利用。抢救、保护和开发富有特色的岭南传统民间工艺。多元化建设城市博物馆。
4.文化产业体系。做好管理与繁荣的工作,推进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之一,城乡居民消费中的文化消费比重大幅度增长,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全市CDP中占有较大的份额。
5.文化节会体系。在办好中国音乐金钟奖、广州国际艺术博览会、羊城国际粤剧节等现有文化品牌活动的同时,积极引进国际性、全国性的文艺赛事、会展、演出,繁荣广州城市文化生活,服务广大群众的文化需求。
6.文化人才体系。创造文化人才汇聚广州的良好环境和条件,培养和吸引一大批名导演、名演员、名作家、名画家和其他高级人才,服务于广州的文化建设。
(二)广州文化服务业发展的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总体目标,全面繁荣文化事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快我市文化服务业的发展。建立起公益性文化服务和经营性文化服务协调发展、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的文化服务体系,形成种类齐全、设施先进、布局合理、依法经营、规范有序、从业人员不断增多、增加值大幅增长的文化服务业发展格局,实现文化服务业的集聚力、辐射力和竞争力的全面提升,使广州成为带动全省、辐射华南、影响东南亚的文化服务业发展中心和全国文化产业基地。
(三)广州文化服务业的发展重点。
1.全面繁荣文化事业。围绕进入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的目标,创作一批文艺精品。继续做好“城雕工程”和精品收藏工作,推出一批精品力作,提高广州在全国美术界的地位。精心组织优秀作品的展演,不断开拓国内外演出市场。建立网络化基层文化服务体系,形成组织机构和服务对象社会化、活动形式多样化的新格局。加强对历史文化资源的抢救、保护和利用,积极整合馆藏资源,加快博物馆建设。
2.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办好中国音乐金钟奖等文化节会活动,强化市场运作机制,打造一批全国及世界性品牌节庆与会展。以广州歌剧院为载体,打造各具特色的专业演出基地,促进演出娱乐业的产业升级。加强音像制品市场的基础建设和结构调整,发展现代经营方式,推进音像业向规模化、现代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加快城市电影院建设,促进电影业向影院多厅化、经营多样化、设施现代化方向发展。充分利用岭南艺术的丰厚资源和广阔的海内外市场,大力发展艺术品业。
3.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按照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标准,建设广州歌剧院、广州图书馆新馆等若干标志性艺术殿堂和大型文化设施。不断优化市、区(县级市)、街(镇)、村(居委会)四级群众文化设施网络。积极鼓励机关、部队、院校、企业内部的文化设施向公众开放,提高文化设施的综合利用率。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积极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上的作用,高水平建设和完善文化设施。
(四)促进广州文化服务业发展的对策措施。
1.组织保障。进一步加强对文化服务业的管理,将文化服务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促进文化与经济协调发展。